我的写作经历,微风吹乱我头发,灵感乍现信手拈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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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时候的铅笔到现在常用的水性笔,再到无纸化办工的电容笔,写作的工具一直在变,正如我对写作的认知也一直在变。

小学时是日记式写作,最简单的文章便是语文老师布置的日记二则。但班上总有一些同学会被老师批评在记流水帐,那时我不懂为什么日记不可以记流水账,日记维例不就是来记录生活的吗?

现在也有点疑惑,小学时有一篇日记让我印象深刻,题名叫《抓螃蟹》。写的是我暑假回老家,与哥哥姐姐们一起抓螃蟹的场景。爸爸说对螃蟹形态的描写的栩栩如生,妈妈说开学带过去给语文老师看看。

这大抵是我第一次体会到写作给我带来的快乐,当天的心情就像日记中常写的“吃了蜜一样”。

我的写作经历,微风吹乱我头发,灵感乍现信手拈来-第1张图片

后来年级随着年龄一点点往上涨,班里开始出现大量的“下雨天妈妈冒雨给我送伞”“我生病了爸爸半夜背着我去医院”的作文素材。

我也不例外,第一次看时被感动到不行,现在的我来写决不会写这种带着浓烈戏剧性的桥段。行李箱里被藏起来的两百块钱是妈妈的温柔,为了让我吃上可口的饭菜五点多钟跑到菜市场门口等着买菜是爸爸的疼爱。

小学的我也进行了第一次长篇文学创作。我写了本名叫《胖胖日记》的小说,封面用粉色的纸包起来,内页用订书机装订好,至今还保留在我房间柜子里,对我来说意义非凡。

初中时写作对词藻浮华的文字甚爱,甚至许多不知是何意义就全写进了文章里,仿佛以此就能来显示自己文学素养多高超。但是“开口论诗非诗人”,浮华的文字底下是无尽的空虚,只是用华丽的文字给自已粉饰了华丽的外表,不过是绣花枕头稻草芯,终不能大久。

真正对我写作改变最显著的时期,是由城南开始。在那段时间我开始不断接触中外古今名著,每个月都对自已做出了清楚的阅读规范,阅读使我扩展了视野,了解了更多的名家及名作。也终于明白为什么古今中外始终流传着这么多关于书籍的名言。

我开始逐渐摒弃过于华丽的文字,用更多发自内心的感识加入进我的文章里,文章不像之前为应对考试而大篇大篇地背诵那祥冰冷,他有了感情,越发像个有血有肉的人,里面有我的缩影。

最近阅读了冯骥才老先生的《书房一世界》,里面描写了出现在书房内的每一件物品,都被岁月标上标签,被赋予特殊的意义。

我很喜欢这种感觉,写文章要慢慢写,正如一杯香茗要慢慢品。“静”,包含了万事万物的禅意。

现在的我认为写作是一件需要氛围的事,安静的心灵可以让思绪飘得更远,不用刻意去想要怎样谋篇布局才更显别具一格。

午后的阳光恰好斜射在书籍页面,微风恰好吹乱我的头发,灵感乍现,信手拈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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